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确定贵港市2022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通知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9-18 11:28:04
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3号)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14]22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21年11月1日面向全区征集贵港市2022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经审查,同意南宁市葛东规划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审查机构为贵港市2022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征集2022年度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通知》,我市面向全区征集了贵港市2022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经审查,择优确定南宁市葛东规划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审查机构为贵港市2022年度房建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单位详见附件)。各审查机构须在允许的审查资质类别和审查经营事物的规模内开展审图业务,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审查责任,严格审查程序,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
(一)本次征集施工图审查机构有效期为1年,既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贵港市住建局将对确定的审查机构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测考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贵港市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审图企业信用评估管理办法》,对各审图机构实施信用评估管理,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考评,并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情况。
(二)如我市已确定的审查机构资质不能够满足建设项目审查需要的,建筑设计企业提出申请,经我局同意后可选取区内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如区内的审查机构资质不能满足建设项目审查需要的,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签署初步意见报自治区住建厅同意后,可选取区外具有相关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核检查。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的单位在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审查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定或服务的品质差、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审查服务等不良行为的,要及时向我局技术科反映(联系方式)。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反映情况做调查核实,发现审查机构违反法律和法规、相关管理规定及服务的品质差的,将按规定暂停该审查机构承接新的业务或取消其在贵港市开展审查业务的资格,我局也将会根据管理需要及时补充充实审查机构库。
(一)确定为贵港市2022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在自治区住建厅监制的施工图技术审查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报我局技术科备案。
(二)已确定的审查机构应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备驻贵办公场所、设备及有关人员,我局将派员现场复核。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所有新报建项目均须使用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施工图联合审查,不再受理线下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