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示范四先行”作品征集⑮】江夏区公园城市的绿色治理路径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7-11 21:36:00
建议江夏区紧紧围绕城市园林绿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以园林城市提质升级为总抓手,构建完整连贯的城市生态绿地和廊道系统,建设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自然融合的“公园城市”,打造推动东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的城市园林绿化“江夏样板”,早日建成有机串联市内主要绿色、生态、人文节点的绿道网络系统。力争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显著提升,“公园城市”主体架构基本形成,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一)优化完善城市绿化生态布局。树立“公园城市”理念,聚焦人民群众需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和新的发展形势,按照《城市绿地规划标准》《湖北省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要求,及时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与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的动态协调衔接。依托自然山水格局,科学优化布局城市绿地生态要素。尊重地域自然条件,完善城市“绿心、绿模、绿环、绿廊”等各类结构性绿地布局。依托城市道路、滨水、防护等线性绿地,有机串联整合各类公园、绿地、湿地、林地等,增强城市绿地问的连通性,构建稳定的城市绿地ECO。同时,加强城市绿地与外围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生态空间的有机衔接,统筹构建系统完整、布局均衡、内外联通的城市生态绿地网络系统。
(二)打造东江流域园林绿化“江夏样板”。坚定不移做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重点流域自然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水系两岸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城市河道自然岸线,因地制宜实施城市公园建设提升,助力打造水清岸绿、鸟翔鱼跃的生态景观;对城市湿地公园实施系统保护提升,加强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助力东江湿地保护;做好城市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统筹塑造以绿色为本底的城市风貌,助力建设人湖城和谐统一的生态廊道。
(三)大力推进城市绿化成果保护。根据《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城市古树名木登记造册,严格保护修复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严格保护城市绿线,切实保护城市原有绿地,依法依规加强对原有大树、特色绿地的保护管理,在城市道路改造过程中,禁止随意砍伐和移植行道树,避免大规模更换行道树树种,禁止擅自修剪、“大树杀头”,做到留得下“记忆”、记得住“乡愁”。深入落实动、植物多样性保护要求,构建乔灌花草复层式的植被群落和连续贯通的绿色廊道,让城市成为绿色环抱的大公园。
(四)加强城市山体水系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城市自然山水、地形地貌、植被资源保护,提升城市绿地ECO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立足住建部门自身职责持续加强城市受损山体、水系和废弃地生态修复,划定保护范围,通过植被恢复、景观美化等措施,优先采用乡土、适生树种修复山体生态环境,匠心营造城市山水景观风貌。加强城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加快相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的编制实施,加强保护建设,打造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
(五)优化增强城市绿化碳汇功能。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固碳增汇潜力分析与策略行动研究,研究制定江夏区碳达峰、碳中和城市园林绿化行动方案,探索建设园林绿化行业碳汇计量监测与效益评估体系。以提升固碳能力为目标,选择和配置适地适生植物,合理增加乔灌木数量,优化植物碳汇结构,提升城市绿地固碳增汇效能。以降低园林绿化碳排放为目标,用近自然、群落式、低维护、可持续的方式营造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大力推广和应用园林绿化低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学构建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六)加强城市海绵型绿地建设。结合公园建设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积极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加强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建设,逐步实现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注重园林绿地综合功能与海绵功能的统筹融合,完善海绵设施养护管理制度,充分的发挥城市绿地系统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雨水的海绵功能。
(一)健全多层次城市公园体系。结合城市更新,系统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街角游园等各类型公园建设,按照生态性、功能性、便民性、艺术性要求,在公园类型、级配上补短补缺。大力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分钟服务圈”规划建设,着力建设居民身边小而美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优化社区公园、游园的可达性,提升公园绿地均衡性、可达性、便民性,构建高低搭配、均衡分布的多层级公园体系。坚持公园公益属性,持续加大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力度,推进绿色开放空间的社会共建和全民共享。
(二)提升各类公园功能品质。根据《公园设计规范》加强公园设计,按照可观赏、可进入、可享用的根本原则,推动公园绿地体育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全龄友好设施建设,完善游憨休闲、健身运动、文化科普、公共服务等复合功能。综合性公园做到“既大又全”,打造绿地空间充足、功能设施齐全的“城市会客厅”。专类公园突出专业化,针对不同人群游赏需求而建,主题突出、风格鲜明。社区公园突出服务,具有基本的游憩和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居民日常活动需求。街角游园、口袋公园做到“虽小必巧”,选址灵活、亲民便民、品质精致、富有个性。
(三)狠抓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加强公园建设施工、公共设施和设备管理、水域安全、区域防火、大型群体活动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城市公园与广场配套服务设施检查,定期开展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确保游园安全。在城市公园绿地中融入安全卫生功能,大力推动防灾避险、疫情防控等设施建设。按照《湖北省城市公园与广场应急管理预案》要求,健全各级城市公园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平灾转换及时高效。
(四)提升城市公园服务质量。按照《公园服务基础要求》规定,加强公园绿化养护、园容卫生、游园秩序、设施保障等管理工作,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接待与服务,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文化优秀”的魅力公园。探索智慧公园建设,围绕公园养护、安全管控、公众服务等核心工作,构建“时间连续、空间无缝、平灾转换”三位一体的智能感知与控制体系,加强园区智能管理,提升游客交互体验。
(五)实施园林城市提质升级。按照住建部新修订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全面对标新的《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实施全区国家园林城市提质升级工作,逐步提升城市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指标,同时,申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
(六)开展城市生态摸底评估。践行“公园城市”建设理念,探索建立公园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开展城市生态摸底评估,全方面实施保护修复,推进城市绿化体系与城市空间结构深度精合,重塑城市绿色生态格局,逐步建设城内城外系统联通的生态绿地网络,塑造山水城景融合、自然宜居的城市形态,打造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自然融合的“公园城市”。
(一)深入推动城市绿荫行动。深入推动城市林荫路系统、林荫公园、林荫庭院小区、林荫停车场建设,在植物配置上坚持以乔木为主、乔灌草合理搭配的原则,提倡采用全冠种植,保证尽快成荫,逐步推进构建林荫公园、林荫休闲广场多点布局,城市林荫路系统搭建网状框架,林荫庭院、小区全方面覆盖的城市绿荫体系,进一步解决城市有绿无荫、有绿少荫的问题。
(二)拓展老城区绿化空间。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违法建设拆除等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建设,充分的利用产生的空闲地块,第一先考虑“留白增绿”公园绿地。通过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破硬增绿、弃地覆绿、立体绿化等形式,对主次干道交叉口、老旧街区、水系沿线、城市公共空间周边等地段进行绿化改造,美化老城环境,提升老城颜值。
(三)打造城市线性带状绿化。开展城市行道树补植增植,城市主干道宜设分车绿带和路侧绿带,道路两侧留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鼓励人行道种植两排行道树,优先选用乡土适生树种,达到“有路就有树,有树就有荫”,为行人提供舒适户外出行空间。运用开花、色叶乔木,结合微地形,形成层次丰富、疏朗有序、季相变化丰富的城市道路景观。编制江夏区“绿色生态长廊”规划,按照铁路沿线宜绿则绿的原则,以高速铁路为主、普速客运线为辅,营造沿线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或苗圃,形成简洁、规整、序列感强,有一定层次的绿化景观带,打造沿湖沿河“绿色生态长廊”。
(四)完善城市绿道网络体系。编制区级城市绿道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加快构建城市绿道网络,串联城市绿色空间,基本建成有机串联全区主要公园、山体、河湖水系、生态区和历史人文空间的城市绿道网络系统。突出抓好沿河、沿湖城市绿道建设,助力打造沿河、沿湖生态廊道。严把建设工程质量关,按照《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湖北省绿道建设技术指引》要求,配套建设休憩、环卫、网络等服务设施,规范标志标识,打造功能完善的高品质绿道,建设一批独具自然地域特色的精品绿道。
(五)大力推进城市立体绿化。推进立体绿化,做到应绿尽绿。按照《立体绿化作业规程》要求,重点抓好新建公共建筑屋顶绿化,加强重要节点公共建(构)筑物墙体垂直绿化、边坡及廊架立体绿化,对城市立交等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桥柱绿化、沿口绿化,持续推进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立体绿化实施率。积极倡导学校等单位开展立体绿化,充分提高公众参与度,探索立体绿化新模式,将城市绿化从平面推向立体,进一步丰富绿化层次。
(六)持续实施土地绿化。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深入排查摸底,更新台账、分布图,对城区内临时闲置土地、建设工地、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地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对“征而未建、拆而未建”闲置地块、未及时清运的渣土等超过3个月的土地及时绿化,确保城市土地绿化整治长治长效。
(一)提高园林绿化设计水平。做好绿化种植地段与城市重要景观界面之间的视线分析,让山、水、湖等重要景观资源充分渗透到城市中,构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设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地域特征和区域文化的研究、挖掘,增强园林规划设计的专业性、科学性、艺术性,运用多种手法体现城市底蕴,塑造景观风貌独特、文化内涵丰富的江夏园林。倡导简约适度的绿化设计,不搞奢侈化“形象工程”。
(二)系统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对照《湖北省城市绿化品质提升评价标准》要求,系统推进城市绿化品质提升工作,调整绿化配置结构,完善绿化设施功能,精致建绿、精细护绿,健全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开展城区透绿改造,因地制宜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沿街围墙等进行拆除,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临街单位、居住区破墙透绿、拆墙增绿,将围墙内绿地融入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景观融合、绿化相联、互为借景的开放式街区。加强各类绿色空间的季相变化,突出地域植物特色风貌,充分的利用春花、秋叶、彩叶植物、芳香乔灌木、宿根自衍花卉及地被藤本等地带性植物资源,构成丰富多彩的特色节点景观。
(三)打造城市园林绿化精品。科学更新城市绿化,谋划建设一批城市绿心、公园游园,结合河道和山体生态修复、片区改造提升等实施一批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倡导传承“工匠精神”,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规范》等规定进行实施工程和验收,打造一批优秀园林绿化工程。
(四)塑造滨水绿地特色景观。依托城市水系科学建设滨水绿地空间,注重打造滨水特色景观,注意保留滨水岸线的原始自然生态特点,打造突出亲水功能的生态驳岸;注重沿岸绿化,留出足够绿化用地,打造以水为脉、水树相伴的城市亲水景观节点透景线。滨河滨湖沿岸生态保护修复和景观提升,打造一批亲近自然的滨湖特色游憩地。
(五)传承“夏韵”文化园林。注重挖掘和传承传统造园艺术精华,延续和发展传统园林艺术文脉;注重挖掘地域历史民间传统文化,加强与历史背景和文化传承的融合发展,提升公园绿地文化内涵、体现人文特色,打造有底蕴、有故事的园林文化景观。充分的利用城市自然人文交融发展的地域特色,依托滨水绿地空间展现特色历史背景和文化脉络。运用现代造园理念和技艺,创造具有传统园林艺术意境,兼具当代美学特质和时代人文精神的园林精品,提升公共绿地的活力和吸引力。通过开展行业精神文明服务创建活动,倡导新时代核心价值,为城市园林绿化注入新时代精神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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