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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乔木补植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10-17 00:11:25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乔木补植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乔木补植工程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港发改[2017]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建设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3 规模:该项目在兴港大道、松阳湖西延线、云欣西路、城陵矶路、长江大道(北延线)等市政道路两侧进行乔木补植,总投资约23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6 保修要求:质保期3年,从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苗木死亡,中标人应包换或补种,在质保期内更换苗木的质保期应从更换苗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质保期。

  二标段:松阳湖西延线、云欣西路、城陵矶路乔木补植工程,约753.37万元;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在岳阳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子公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联合体由市外企业与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公司或子公司)组成联合体,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的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有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实际的要求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由联合体双方成员合理的安排。各关键岗位人员须无在建工程。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示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2017年4月1日—2017年9月31日)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公司社保登记证;

  3.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 每个投标人克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三个标段依次按顺序开标(如若在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可参与二、三标段的评标,以此类推)。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150000.00元整、二标段140000.00元整、三标段100000.00元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12:00时前(含),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 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 CA 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3CA数字证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线.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报名受理时间:2017年11月02日至11月08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楼区巴陵中路创业中心二楼213室)

  6.1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前来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2017.4-2017.9)在本单位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个人帐户查询单》;

  (7)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湖南省外公司可以提供);

  6.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从招标代理公司获取。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8.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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