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挖地道丰台一小区惊现“地宫”!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5-18 02:02:23
据北京晚报报道,在2号楼c座地下一层,工作人员用锥桶和警戒线将一面明显有破损痕迹的墙面围了起来,不让居民靠近。
与其他区域洁白整齐的墙面相比,这面墙被划成六个正方形区域,俨然是一扇小门的形状,“小门”一角被凿开一个石缝,能够正常的看到里面漏出黑色的粗钢筋,墙面上还有不少螺丝和孔洞,墙底部有施工过后回填的渣土和水渍。
“这确实是一面承重墙,目前这个情况是否有安全风险隐患,有待专业部门进一步检测。”一名现场执法工作人员说。
2018年5月,北京西城区白纸坊街道在拆违建,挖掘机开来的时候,业主邓某大惊失色,大喊:“别上去,下面是空的!”工作人员进入邓某的家查看,吓了一跳,原来,邓某私挖了一个约120平方米的地下空间,还是两层的。
而这栋楼住着百余户居民,如果不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将严重危及楼内居民生命安全。街道赶紧用混凝土回填。
北京西城法院审理此案,被告人邓某于2016年至2017年间,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及不具备相关施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掏挖地下空间。经鉴定,地下室的土方开挖范围已确定进入A轴墙体基础应力扩散区,可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结构开裂或倾斜,威胁房屋安全。
法院认为,邓某在未取得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开挖地下室,尚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行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邓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法院判决:邓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与前罪所判拘役4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35万元的抢修费用。
该案中,邓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属于危险犯,只要给公共安全带来了危险,不需要造成损害后果,就构成这个犯罪。
鉴定意见显示,邓某的行为已经给周边公共安全带来了危险,所以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业主为自己的小家能扩大空间,损害了大家的居住质量和公共安全,其实是损人不利己。
套用网上的一首流行歌:业主在家里挖呀挖呀挖,扩自家的空间拆大家的家,铤而走险威胁到邻居的安全,就该被罚呀罚呀罚!
要想守住房屋的安全红线,需要同心协力,住户及装修公司要依法依规报备施工,物业应加强监督管理。
小区邻居假如发现违法施工,也可以及时投诉反映,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如此一来,才能更好呵护全楼居民的居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