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改30解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5-22 01:34:58
下面由我给大家解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标准3.0。我的解读将从三方面展开:一是修订背景;二是修订内容;三是实施方案。
自2018年开展改革工作以来,国家住建部出台了很多“工改”政策,我们同时也出版了一些指导文件,比如城市工程审批制度和1.0、2.0指导文件等,督促和指导地方开展“工改”工作。改革五年以来取得了很大进展,当前改革已然进入深水区,为推动各地网上审批服务功能,加强对审批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动工改系统和其他相关系统的业务协同,住建部从去年开始就对原来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2.0》(以下简称为数据标准2.0)进行修订,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以下简称为数据标准3.0)。
修订内容有拓展审批事项等基础表、调整标准事项清单、增加全程网上办理信息、调整图审信息共享要求、增加全流程主要事项信息、同步调整消防审验共享要求、完善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共享要求、调整一张蓝图和详情页面以及其他内容等九个部分。
为了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对流程、阶段和事项做了调整,包括新增、调整和变更三类。由原来的三个表格调整到现在的七个表格,新增了工程审批系统基础信息表、审批事项基础信息表和事项扩展信息表以及事项材料目录信息表,对于原来的流程和阶段,继续沿用数据标准2.0的管理方式,但是变更了原来的表3地方项目审批流程阶段信息表地方项目审批流程阶段事项信息表的功能,调整为《数据标准3.0》的审批流程及办理事项信息表,主要记录地方系统中,审批流程、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的配置关系。
审批事项信息调整内容主要有三方面。审批事项基础信息表:主要加强和政务服务平台的衔接,包括基本编码、权力来源等;审批事项的扩展信息表:主要包含是否进入综窗和服务渠道、通办范围等;审批事项材料目录信息表:这次对于材料的目录编号包括材料名称、材料形式进行了需求共享,这是对行政许可和备案的事项,要与政务服务事项做同源。
关于审批服务平台的支撑信息,首先说一下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服务平台,这样的平台在2022年选择了十多个城市进行试点对接,未来这样的平台的定位功能,是要将全国所有工程审批系统访问地址包括流程图、办事指南以及网上申报地址在平台上进行归集;并且所有审批信息,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有权限的访问和查询。为了适应这样的平台,数据标准3.0也新增和调整了内容:
主要是为了建立部、省、市三级联系机制。不管是统建还是各个地方的分建,所有省和城市都需要将系统访问地址在里面进行共享。
包括刚才提到的地方工程审批制度地址、网上办事指南和阶段办事指南。今后群众可以直接从这样的平台访问全国所有工改相关的内容。
在数据标准2.0中,流程阶段和事项是强关联关系。在数据标准3.0中,针对强关联方式来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原来阶段流程和阶段表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来进行管理,我们建议地方首先要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库,地方在发布或者调整流程或者阶段的时候,只要涉及到事项调整,就直接从事项库里调整选取流程阶段和事项进行配置,就在审批流程及办理事项信息表里。
在工改中,事项是非常核心和重要的内容,这次参考了今年发布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通知以及2023年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数据标准2.0的事项进行了调整。主要有四方面:调整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21个事项的名称;合并了选址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拆分了建设消防审验和备案等五个事项;将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和雷电防护检测这两个事项调整为中介服务事项。
合并和事项拆分之后的对应关系:以建设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这两个事项为例进行说明,其实很早之前国家就将这两个事项进行了合并,在2.0里面这两个事项分别独立,假如说地方在共享的时候,地方事项要对应到两个标准事项,但是这次调整了之后只需要对应到一个建设用地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拆分事项:为了确保标准事项的完整性,这次对数据标准3.0重新进行了排序,大体原则会按照主事项和辅事项,也同时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原来2.0里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这个事项在相对靠后,针对这个调整,各个地方要根据数据标准3.0的最新要求,重新梳理标准事项,同时要解决原来历史遗留的问题,就是通过监管系统发现,部分地市还存在没有对应或者对应事项错误的问题,我们希望通过3.0的升级把这些问题都一并解决掉。
细化了标准事项的子项:原来关于新办、申请和延期这种不同情形时,都对应到一个标准事项,但是在分析这些事项的办理情形包括用时情况的时候,其实很难准确区分,也不符合我们对用时情况的具体判断。因此,我们把审批事项按照新办、变更、延期等不同的情形进行细化。比如说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例,将原来的标准事项细分为三个:新办、变更和延期。
增加了扩展事项: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有些地方已经将右边这些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纳入到工程审批系统来管理,在原来的2.0标准中,这些事项没有独立的事项进行管理,这样很难分析改革情况,而这次新增的12个事项都会有自己独立的审批事项编码。
我国一直在倡导无纸化报建、无纸化办公,数据标准3.0中也增加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网办情况,主要是在项目申请材料及其他信息表和事项批复文件信息表里面增加材料收取方式、电子证照等相关内容。以材料编号来说明,假如说我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涉及到三个附件,三个附件都要通过材料目录编号进行关联。关于电子证照的文件路径,很多地方已经建了电子证照平台,地方在申请或者审批过程中、批复文件过程中有应用到电子证照,需要同步把电子证照的名称和路径同步共享到工程审批制度里面来。
为了促进线上流转和共享,针对材料附件有两大块内容:一是申请材料附件。申报人员一定要注意收取方式的填写,收取方式可能包括纸质件或者线上电子文件、证照引用。假如说涉及到电子证照引用,需要将证照名称和路径共享到这边来。二是审批结果通过物,假如说涉及到电子证照的时候,也需要同步把证照名称和证照路径进行共享。
在数据标准2.0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只有一个事项,也就是联合图审事项,它包括人防、消防、技防等事项。但在部分项目的实际办理过程中,有可能并没有涉及到人防或者消防,可能只涉及到其中一个。这种情况不便于了解施工图审查的改革情况,施工图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有环节存在差异,假如说将行政审查和技术审查环节进行对应,也不利于我们掌握施工图审查的具体内容。针对这个内容,数据标准3.0把施工图设计事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主要是三方面:
图三:调整图审信息共享要求(来源于:李晶 解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
一是细化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事项。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事项细化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含消防、人防、技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防设计审查)四个子项。具体如何应用?比如项目在申报过程中同时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者是其中任意一个,就需要把申报事项对应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事项中。同时,需要根据项目申报的实际审查内容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信息表,包括它是否进行消防审查或者人防审查。这是关于联合审查,假如说这个项目只进行了人防或者消防或者是施工图设计审查独立事项,就对应到子项。
二是调整了施工图审查过程的共享方式。办理信息与办理过程信息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表参考原来2.0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把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所有材料进行同步共享。本次新增了比较核心的内容板块就是业务信息,业务信息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责任主体、项目单体以及勘察设计人员,这个业务信息主要来源于申报表单,需要在项目申报以及审批过程中同步共享。
三是完善了施工图设计审查数据的共享。这次对施工图设计审查办理状态进行了细化更新,为什么细化?因为行政审查和技术审查环节有较大差异,下面我逐步对不同的环节展开分析:
首先,企业在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事项时,应共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表中施工图审查业务编号、业务情形、是否实行联合审查、是否实行数字化审查等信息,同步共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详细信息表中申报环节信息。
其次,关于补正、审查开始以及出具审查意见。补正在数据标准2.0和1.0当中也有,要注意补正开始和结束要正对出现,中间不能穿插其他的环节;审查开始没有固定按钮,它的标志就是材料在通过审查之后,审查机构完成任务分配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要将审查意见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详细信息表里面共享具体的环节。
另外,审查材料共享。大家都知道施工图设计审查很少出现一审就通过的情况,会有一审二审三审甚至多审。为准确了解施工图审查的过程,要求把所有修改过程进行共享。审查材料共享有三个注意点:1.要参考前面的事项管理方式,将所有附件用材料目录进行关联。2.要加强材料的共享和复用,减少申请材料的重复提交。3.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要上传施工图审查的合格书。
最后,我重点说一下申报业务信息共享。业务信息来源包括上述提到的三大类,这些信息在申报的时候按照单体进行共享,同时有一部分内容需要在审批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关于两种类型,假如说在工程审批系统里面已经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事项纳入到这个系统里面,由于3.0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只需要调整和完善共享程序,同时也做好环节和业务情形的对应。
为了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工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系统互联互通。在数据标准3.0中,增加了主要事项的信息内容,将审批信息和业务信息进行归集关联。下面我分别从四点展开进行说明:
建设用地与规划许可信息:基本上信息来源是参考许可证的正面信息,包括它的用地面积、用地位置和土地用途这些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来源于正面信息,包括建设位置、建设规模,这两个内容都是在事项办结通过时进行共享。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参考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标准共享内容,包含正面信息、责任主体信息、项目单体信息,正面信息包括开工以及竣工日期以及合同价格,责任主体主要是勘察设计施工包括总承包主体单位信息。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信息:竣工备案信息主要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还有实际造价,责任主体和项目单体和我们刚才施工阶段的共享方式一致,它共享的是竣工备案阶段的责任主体和项目单体信息内容。重点来说项目单体,原来工改的管理方式是用项目工程这样一个维度进行管理,未来管理颗粒度将细化到项目单体,关于单体的共享将是本次3.0改造的重点内容。
消防审验是今年很重要的内容,今年五月部里已经同步发布了通知,要求将消防审验全面纳入到工程审批系统进行管理。所以根据《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1.0》,同步在数据标准3.0中调整工程分类、增加消防审验信息等内容。
工程分类:原来消防审验系统里面其实有31类建设工程,这次参考了建设工程的分类,包括企业资质标准和城乡建设的统计年鉴,在这些分类的基础上梳理形成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分类,包括工程大类和小类。
消防审验共享内容:消防审验共涉及到三个事项,值得一提的是三个事项的设计审查指的是行政审查,技术审查方式和刚才解读的施工图审查方式一致。这三个事项在办结通过之后,需要将消防审验的结构化信息、责任主体信息以及项目单体信息共享到工程审批系统里面来。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关于事项对应,前面已经说过2.0中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只有一个事项,这次3.0里面进行了拆分和细化。我们需要将特殊工程对应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非特殊工程要对应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数据标准2.0中区域评估只有在项目基本信息表里面有是否完成区域评估来记录,但实际上企业在申报和窗口人员在审核时不能具体把关和控制。导致在分析改革情况时很难全面掌握内容,所以3.0增加了区域评估信息、区域评估事项信息表。
如何开展区域评估应用?企业申报时,可通过项目的位置信息,查看区域评估成果信息,辅助企业选取项目基本信息中“是否完成区域评估”指标,窗口人员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是否在区域评估范围内,是否可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进行确认。
重点说一下区域应用评估程序简化,假如某项目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简化审批手续后,原来需要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简化后只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在办理简化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时,同步在项目审批事项办理信息表中填写相应的区域评估单元编码和应用区域评估情况。为准确把握情况,增加了告知承诺监管信息表,在监管过程中需要将所有监管记录同步共享到表里。
一张蓝图主要是对规划的名称和内容做调整。重点可以看项目详情,为了进一步还原工程审批系统的办理情况,在原来的基础上细化了材料列表,增加了批文批复,同时为了鼓励各个地方开展个性化改革经验,增加了智能化审批这样的页面。
首先是材料列表,参考了政务服务的管理方式,把材料名称、材料类型和具体收集的材料列表进行了对应。其次是将批文批复进行了独立,可以在批文批复里面看到各个地方目前是否已经采用了电子证照这样一种方式。而且可以看到区域评估的具体项目范围包括区域评估的面积和具体基本信息以及区域评估范围内开展的简化评估事项等。
最后是其他内容方面有四点调整:完善审批流程类型、新增数据来源、完善消防审验相关附录以及规范性,详见下图:
我们对数据标准3.0实施计划做了初步时间节点要求,第一个时间节点是今年12月,要求完成审批事项、施工图审查、消防和主要审批事项信息、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的审批内容。第二个时间节点是明年6月,要求完成房屋建筑编码和单体信息归集,以及电子文件和电子证照的应用。
关于实施计划的整体原则是什么?主要有三点,整体设计、急用先行、分步实施。整体设计是地方和省要制定统一的部署方案,保持对接工作的同步性和稳定性。急用先行就是各个地方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形,把3.0标准对接工作往前推进。此外,这次数据标准3.0的改动大、内容多,我们提议分阶段完成对应的对接要求,使2.0能够平稳切换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