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东风湖新区先期启动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8-18 05:16:38
岳阳市东风湖新区先期启动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包含三个子项目:其中湖东路项目可研由岳发改审〔2017〕83号批复,得胜北路延伸段项目由岳发改审〔2017〕121号批复,东风湖上湖绿化景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由岳发改审〔2017〕136号批复,招标人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乎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3建设规模:湖东路:设计时速40Km/小时。道路北起洞庭大道,途经青龙嘴路,南至岳城路,规划线万元;得胜北路延伸段:北起于建设北路,南至枫桥湖路,长780.81米,宽35米(含桥梁一座总长约60米),包含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给水管网、绿化、供配电线万元;东风湖上湖:景观绿化、管网工程,投资额约9741.62万元。
2.4项目建设期: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5质量发展要求:设计符合有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岳阳市东风湖新区先期启动项目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湖东路、得胜北路延伸段、东风湖上湖的绿化景观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4拟任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为实施工程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1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4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定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一定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公司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专业负责人员至少包括:给排水、电气、道路、桥梁、风景园林、概预算相关专业负责6人,均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和设计专业负责人员一定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示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由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材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参照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和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核检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核检查方式。
5.2交纳时间:2018年2月27日12:00止,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1具有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须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17:00时截止,报名时段内网络随时自动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2投标人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17:00止凭网上报名回执,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如可以扫二维码则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入湘登记证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网页截图(仅省外公司可以提供,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7)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设计专业负责人员(给排水、电气、道路、桥梁、风景园林、概预算)职称证书;
(8)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和设计专业负责人员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示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由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材料。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2月2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