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金华市双龙杯(优质工程)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5-03-28 00:22:39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更新部、市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管理局,市质安监总站:
为充分发挥品牌工程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金华市市级优质工程管理有关文件,现就2025年度金华市优质工程竞赛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工程规模应符合市级优质工程竞赛申报条件,原则上应在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前竣(交、完)工验收,完成竣工备案(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建设项目。
1.工程建设中发生商业贿赂或严重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规定,受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3.各方主体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4.因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市级优质工程参赛申报应由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主要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当有多个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信息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主要承建单位的,由牵头单位申报。
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申报参赛,经工程的建设、监理单位签证确认,并经工程所属行业行政主任部门推荐并盖章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2.各县(市、区)、金华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监管工程的申报项目推荐;
市能源、交通、水利、矿山、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专业优质工程的申报、竞赛及汇总认定获奖名单工作。
(一)建设部门负责监管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际轨道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2.从“浙里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打印的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备案表(使用建筑设计企业账号登录后打印下载)。
3.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优质工程证书(文件)、金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文件。
4.工程建设情况的文字介绍、开展质量管理情况介绍,以及应用第七条列举工艺技术情况的说明和印证材料。
5.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园林绿化工程还应附工程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竖向设计图。
6.工程照片不少于10张(jpg格式 ,未经加工处理,照片像素应在3M及以上),其中全貌照片不少于3张,其它应有足够数量照片有效反映工程特色,并在每张照片下方标注工程名称及部位,附文字说明。
(二)其他工程监管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由各工程管理部门依据工程实际确定。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工程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实事求是,申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并应切实履行对参建单位竞赛申报资格的核查职责。经审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项目所有主体申报资格并按规定予以惩戒。
(二)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年度市级优质工程申报及推荐工作,规范推荐程序,认真把关,严格推荐,不得限制排斥外地企业承接的项目参与市级优质工程考核认定。
(三)推荐单位应对参加竞赛项目申报条件符合性、资料完整性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对,对申报项目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情况做核查,重点核查项目参赛条件是不是满足要求。
(四)请推荐单位将推荐参赛工程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丹溪路财富大厦19楼金华市建设局建筑业处1927办公室,联系人:章应捷(电话),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
请能源、交通、水利、矿山、通信等专业工程监管部门于2025年3月15日前,以正式行文方式将优质工程竞赛获奖名单函告市建设局建筑业处(联系人:章应捷,电话:)。
附件2 2025年度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竞赛项目申报表.wps
参加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竞赛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定要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审批手续齐全,且建成后具有独立使用功能。
本细则适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类别中,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可分别归类于上述4类工程参加竞赛。
(一)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按规定完成申报、挂牌公示。
(二)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达到我市领先水平,获得县级优质工程质量奖。
(三)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经过使用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五)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控制、智慧管理具有市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被评定为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六)无建筑市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七)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装饰装修全部施工到位(含建筑设备),且不少于入住业主的40%质量评价为满意。
(八)公共建筑的室内部分一次装修到位(含建筑设备)的面积应不低于申报面积的90%,室内公共部分(如楼梯间、电梯井前室、厕浴、走廊、地下室等)和室外部分应一次装修到位(含建筑设备)。
1.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800个座位以上的影剧院,100间客房以上的饭店;800座以上的游泳馆;
2.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群体建筑,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
3.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工业建筑,或建筑面积1万以上的单体工业建筑。
5.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装配式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单体装配式建筑,同时项目应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6.单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仿古建筑、别的类别工程中的房屋建筑设施;
7.面积偏小但有代表性与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具有非常明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2.合同造价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隧道、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综合管廊、城市广场、轨道交通停车场等工程;
1.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建设价格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综合性园林绿化项目;工程建设价格800万元及以上的改建类综合性园林绿化项目;单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仿古建筑(有项目施工许可证);
3.参建类园林绿化工程,其面积占园林绿化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参建的工程建设价格应在150万元以上(应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施工许可证为准,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合实际,可按一个或连续多个站点、区间进行申报。
(二)条状建筑因超长而设置变形缝的不论有几个单元组成,均应视作一个单位工程;主(塔)楼与裙房相连,不论是否设置变形缝,应视作一个单位工程。
参赛项目总承包商或主承建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项目开工前已在“金华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进金申报的外地建筑业企业。
承建单位为与建筑设计企业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建整体的结构的施工企业。
作为参建单位申报的,要提交合同、发票、日常管理记录和验收记录等佐证资料。
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项目中,承建面积最多的实施工程单位,其承建的建筑面积占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其他群体建筑不少于8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5000平方米;
两家以上承建单位符合上述条件,且两家单位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个企业联合申报参加竞赛,均为主承建单位。
2.确定承建面积。各单位的承建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或竣工备案表记载面积为准。
3.参建单位承建内容为装饰装修的,除满足本项第2点外,工程建设价格须1000万元以上;
4.参建单位承建内容为电力、安装、特殊类别等工程的,除满足本项第2点外,工程建设价格须800万元以上。
(一)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参赛申报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装订入册),文字内容要求电脑打印;
(三)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优质工程证书(文件)、金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文件;
(四)工程建设情况的文字介绍、开展质量管理情况介绍,以及应用第七条列举工艺技术情况的说明和印证材料;
(五)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园林绿化工程还应附工程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竖向设计图;
(六)工程照片不少于10张(jpg格式 ,未经加工处理,照片像素应在3M及以上),其中全貌照片不少于3张,其它应有足够数量照片有效反映工程特色,并在每张照片下方标注工程名称及部位,附文字说明;
积极应用建设主管部门推广的“智能建造”、“四新”产品、装配化装修等新技术新工艺;绿色建筑和“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项目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优先予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