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6-16 20:14:39
一、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发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是指从事务类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及养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养护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所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别的企业,均应纳入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资质,是指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上的水准、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组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备案。
(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评定估计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数量证明书;
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凡从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筑施工的,均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向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企业的资质等级,经批准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七、新开办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应持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文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初审同意后,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试行证书》。
《试行证书》使用两年后,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对公司进行正式资质审查验收,审定合格后,才可获得《证书》。
对不符合资质标准,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取消企业资质或予以降级审查,企业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九、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处以警告、罚款或吊销证书。
十、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一)具有8年以上城市园林绿化经营经历。 近5年承担过面积为6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施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具有大规模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具有高水平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力。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周围地区内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影响力和辐射力。
(二)公司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经济师。
(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计算机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 10%以上,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7名,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及水、电工程师都不少于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岗位合格证书。
(四)企业专业方面技术工种除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以外,还应包括瓦工、假山工、石雕工、水景工、木雕工、花街工、电工、焊工、钳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方面技术工人占企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5%以上。
(五)企业技术设备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绘图仪和信息处理系统等。
(六)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利润率20%以上。
(七)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司技术开发项目获得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际性奖励。
近4年承担过面积为3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工程项目施工,或具有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具有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力。在本市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二)公司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企业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
工人数的10%以下 ,不少于15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5名,建筑师及水、电工程理由各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四)企业专业方面技术工种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养护工、瓦工、木工、假山工、石雕工、水景工、电工、焊工、钳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方面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5%以上。
(五)企业技术设备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绘图仪、微机等。
(六)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500万以上。利润率20%以上。
近3年承担过面积为10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工程项目施工,或具有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二)公司经理具有4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不少于1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3名,建筑师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四)企业专业方面技术工种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养护工、瓦工、木工、假山工、水景工、电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方面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
(五)企业技术设备拥有修剪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绘图仪、微机等。
(六)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100万元以上。
四、三级以下企业资质标准由各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上述规定自行确定。
(一)一级企业可在全国景、草坪等植物材料的生产经营、可兼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业务。
(二)二级企业可跨省区承包50公顷以下城市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可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生产经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业务。
(三)三级公司能够在省内承包20公顷以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可兼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
(四)非等级公司能够在企业所在的省辖市范围内承包l公顷以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可兼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