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8-03 00:29:49
市园林局主要职责: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编制全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园林景观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市园林病虫害进行监控和防治;负责对全市苗木引进、驯化的管理与推广工作。指导全市花卉培育与发展工作。负责本市城市“绿线”管理;负责全市规划范围的古树名木调查,并制定保护和管理措施;负责园林绿化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编制承担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园林局单位机构数为1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2名(含城关区接收的22名在编人员编制)。2022年实有在职人员为32人(其中:干部8人,工人18人,集体工6人)。
市园林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945.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市园林局收入预算794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5.22万元,占100%。
市园林局2022年支出预算794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97万元,占11%;项目支出7070.25万元,占89%。
市园林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45.22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945.22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73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31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45.22万元,比2021 年执行增加6575.92万元,根本原因:项目增加。
市园林局2022年预算总额为7945.2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85.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1%。事业单位医疗57.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737.8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7.4%。住房保障支出64.3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85.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85.7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210)57.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57.35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212)7737.8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120501)7737.8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1)64.31万元,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64.31万元。
3、公用经费:75.53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60万元、工会经费9.91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6.02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5.79万元,压缩0.34%,根本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
2022年市园林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5.5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2.94万元,增加43%。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市园林局共有8辆车。其中:公务用车3辆,业务用车5辆。
2022年市园林局预算绩效项目:1、园林城市装扮200万元;2、苗木引种驯化与推广200万元;3、树木调查与整治维护经费200万元;4、苗圃日常管护经费80万元;5、行道树修剪80万元;6、布达拉宫周边绿化景观提升项目5000万元;7、建城区绿地测绘24.8万元;8、园林三大节日职工慰问金20万元;9、三条道路绿化提升124.63万元;10、园林绿化提升改造642.69万元;11、拉鲁湿地绿化改造274.33万元;12、北京西路铺盖草坪162.35万元;13、民兵训练基地9万元;14、机动经费6万元;15、园林党建经费0.82万元;16、园林离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0.2万元;17、重点路段、点位摆花28万元;18、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经费0.28万元;19、干部职员意外保险0.48万元;20、三大节日离退休干部慰问金1.95万元;21、体检经费14.72万元。
三、事业单位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营收”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紧密关联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一网通办”。
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明显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2、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做处理,请务必做到“一事一件”,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3、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4、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5、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建议方)、投诉或建议要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6、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信件在转交、告知、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写信人,写信人可凭用户账号、密码或信件查询编号登录本网站查看信件情况。
9、请谨慎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否则就没办法查询信件回复,密码丢失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