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8-24 23:08:47
根据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简称区园林绿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北京市门头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绿化办)牌子。
第三条区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并且开展本区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本区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本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区林地管理,拟定本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湿地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区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区湿地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贯彻执行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并且开展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本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自然保护地。拟订本区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本区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承担本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本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本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负责拟定本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本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本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本区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并且开展本区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本区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本区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本区林业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本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本区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本区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本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本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本区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本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ECO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西部生态安全。加快建立本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本区相关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本部门共设11个内设机构,下设13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3名,实际33人,行政工勤人员实际3人,政法专项编制34名,实际34人;事业编制168名,实际138人;离退休人员145人,其中:离休6人,行政退休52人,事业退休87人;其他人员17人,其中:社会化用工4人。
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6,391,251.26元,较2020年预算收入259,568,871.68元,增长6.5%,增长的根本原因为: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和门头沟区2018年浅山区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增加了25,256,700元。包括:财政拨款276,391,251.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391,251.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另外的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6,391,251.26元,较2020年预算支出259,568,871.68元,增长6.5%。增长的根本原因为: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和门头沟区2018年浅山区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增加了25,256,700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2,379,409.18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6.2%。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4,011,842.08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3.8%。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391,251.26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0%。
区园林绿化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13个所属单位。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9,810.00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8,972.00元,同比下降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元,根本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的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49,2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69,232.00元减少20,032.00元,根本原因:依据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接待,压缩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990,61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元,根本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的需求另行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990,610.00元,比2020预算数1,009,550.00元减少18,940.00元。根本原因:燃油费压减10%。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7,346.00元,比2020预算数839,426.98元减少2,080.98元,同比下降0.2%,根本原因:公务用车指标调减,定额支出减少。其中:会议费8,640.00元(此项资金为公用定额中差旅费及小型会议费总额的50%),培训费18,240.00元。
元,最重要的包含门头沟区2018年浅山区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2021年城区城市主干道隔离带及沿线区域景观绿化改造项目、2021年门头沟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2021年门头沟区代征绿地建设项目、2021年门头沟全龄友好公园改造项目、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2021年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项目(林保部分)、2021年城区城市主干道隔离带及沿线区域景观防寒挡盐项目、2020-2021年区城管委绿化工程移交路树及边角地补植补种项目、2021年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市级)购置支出(详见附表2-8)。
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拨款预算50,513,400.00
元,最重要的包含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15,521,160.00元、门头沟区2018年浅山区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34,992,240.00元(详见附表2-9)。
根据我局职能设置,2021年度完成区政府及市园林绿化局的绿化工作任务,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的建设任务,保护我区森林资源,进一步实施生态公益林抚育工作,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落实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我区公园、绿地养护工作,继续推动新建公园、绿地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我局2021年部门工作的整体绩效目标。通过养护现有绿地面积,新建公园绿地,进一步改善我区绿化环境,为我区的生态环境立区做好基础工作。保护已建绿地的绿化成果,提高我区绿地建设水平。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通过新增绿地面积,提高植被覆盖率,优化绿化质量,在改善城市小气候、防止大气污染、杀菌防病、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方面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无公害防治推广力度,加大使用对环境无污染,对人畜无毒害的生物药剂,采取比较有效的抚育措施,促进我区森林及林分环境健康。
(二)2021年,我局绩效目标的主要产出数量指标为:(1)2021年门头沟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通过对约8万亩林木抚育,作业道路建设,示范区配套建设等项目措施的实施,充分吸收当地剩余劳动力,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提升林木质量,促进森林可持续健康发展,总投资34,510,187.92元。(2)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项目155,211,160.00元,用于完成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支付。确保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成果的延续性。(3)门头沟区2018年浅山区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34,992,240.00元:完成门头沟区2018年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2021年度养护费支付,确保门头沟区2018年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造林工程成果的延续性。(4)2021年城区城市主干道隔离带及沿线区域景观绿化改造项目总投9,633,742.81元,2021年安排预算7,700,000.00元:大多数都用在提升城市主干线隔离带及沿线绿地景观效果,完善基础设施,达到创建文明城区指标效果,排除绿地安全风险隐患。(5)2021年门头沟区代征绿地建设项目预算计总投资为49,638,590.40元,2021年安排20,356,467.30元:大多数都用在通过地形梳理、空间构建、设施点缀、植物群落营造,打造集生态休闲、运动健身及科普教育于一体的景观生态林。为市民提供一片家门口的城市森林,让市民能“推窗见绿、出门见园”。(6)2021年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地养护项目36,240,499.61元:大多数都用在落实我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按照不一样的等级绿地规定要求做好卫生、基础设施维修、绿地养护等工作,为居民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养护绿地总面积为5,831,780.33㎡。
主要产出质量指标:1.根据《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十条之规定;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门头沟区人民政府2016年至2020年绿化目标任期责任书》中明确“80%濒危、衰弱古树名木得到抢救复壮。”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4、《北京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18】2850号。根据《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5、相关合同约定。
本部门所有项目绩效目标表单独附后,目录详见附表2-10、项目详细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文件夹。
(一)2021年门头沟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34,510,187.92元:用于安排通过林木抚育,作业道路建设,示范区配套建设等项目措施的实施,充分吸收当地剩余劳动力,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提升林木质量,促进森林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项目7,760,580.00元:用于完成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支付。确保门头沟区2018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成果的延续性。
(三)门头沟区2018年浅山区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造林工程2021年度养护费17,496,120.00元:完成门头沟区2018年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2021年度养护费支付,确保门头沟区2018年山坡台地(含拆迁腾退地)造林工程成果的延续性。
(四)2021年城区城市主干道隔离带及沿线元:大多数都用在提升城市主干线隔离带及沿线绿地景观效果,完善基础设施,达到创建文明城区指标效果,排除绿地安全隐患。
(五)2021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4,279,900.00元:大多数都用在落实《北京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意见》(京政办发〔2019〕25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落实北京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2021年门头沟区代征绿地建设项目20,356,467.30元:大多数都用在通过地形梳理、空间构建、设施点缀、植物群落营造,打造集生态休闲、运动健身及科普教育于一体的景观生态林。为市民提供一片家门口的城市森林,让市民能“推窗见绿、出门见园”。
(七)2021年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地养护项目36,240,499.61元:大多数都用在落实我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按照不一样的等级绿地规定要求做好卫生、基础设施维修、绿地养护等工作,为居民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养护绿地总面积为5,831,780.33㎡。
截至2020年底,固定资产总额1133.69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354.30平方米,204.96万元;汽车15辆,260.8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115.68万元。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第二部分2021年度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