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11-27 04:04:56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精神,我局计划采购2024年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义务植树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开展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总金额:本次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79202元(柒万玖仟贰佰零贰元整),所报总价不允许超出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2024年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义务植树活动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地点:蓬江区环市街道江门市公安局东北侧山体处,面积约56亩。
按照时间节点和项目要求完成各项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工作,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做好管护,施工地点内植物生长良好。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核检查,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包括投标报价表(格式自拟,报价表中需具有工作类别的单价及总价)、项目投标方案等。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9202元,投标报价不允许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通过后,我局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