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部门决算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12-14 13:28:57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推进区域发展。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预算,全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营造良好振兴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理、耕地保护、村镇建设管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三)实施公共管理。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管理相关社区社会组织。承接依法下放的审批服务相关权力事项。
(四)强化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紧密关联的各项服务,负责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并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五)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合法财产及其他相关权益,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抗旱救灾、防洪抢险等防灾减灾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承接依法下放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统筹指挥调度综合行政执法和派驻机构力量。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六)加强民生保障。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提供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农村危险房屋改造等民生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黄丰镇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基层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宅基地管理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和自然资源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直属事业机构: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便民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33.78万元。与2022年收支3208.09万元相比减少了1274.31万元,减少了39.72%,根本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3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3.30万元,占96.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8万元,占3.13%。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均为1933.7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了1274.31万元,减少了39.72%,根本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3.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7%。与2022年2704.76万元相比,减少了801.46万元,降低了29.63%。支出减少根本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3.3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9.61万元,占73.11%;公共安全支出38.56万元,占2.06%;教育支出2.39万元,占0.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0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91万元,占8.96%;卫生健康支出52.63万元,占2.81%;交通运输支出5.45万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56.51万元,占3.02%;额外支出176.44万元,占9.42%。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73.30万元,完成预算100%。大多数都用在以下几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1369.61万元,完成预算73.11%。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预算0.2%。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167.91万元,完成预算8.9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3.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1.47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188.10万元、津贴补贴81.63万元、奖金182.33万元、绩效工资40.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77万元、住房公积金5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96万元等。
公用经费236.06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109.65万元、差旅费54.14万元、会议费4.19万元、培训费2.15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工会经费5.87万元、福利费5.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万元、其他交通费17.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86万元等。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72.94%,较上年度4.13万元增加0.83万元,增长20%。根本原因是2023年我镇调研增多。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9万元,占7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万元,占21.44%。详细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万元,完成预算89.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3.96万元减少0.37万元,下降9.34%。根本原因是我镇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大多数都用在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完成预算4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21万元,增长7.12%。根本原因是我镇2023年调研增多。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8万元。
2023年度,黄丰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0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我镇办公支出、人员机关后勤使用、人员工资发放等。
2023年度,黄丰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7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黄丰镇团结村基层治理场景制作项目和黄丰镇团结村一三产融合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黄丰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机关正常出勤需要。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黄丰镇丰华社区阵地提升项目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我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两方面展开全面绩效自评,形成2023年黄丰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包含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黄丰镇丰华社区阵地提升项目)等三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黄丰镇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黄丰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评结果为良好,预算编制均已统筹做好收支安排,做到预算精细化。
黄丰镇丰华社区阵地提升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立项根据充分,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性,资金分配合理。
共和村4组石材厂生态环境隐患修复和综合整治方案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立项根据充分,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性。
黄丰镇乡村旅游大环线提升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 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事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伍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伍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伍军人事务管理(项):指其他用于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环保(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小城镇环境保护;农用化学品、畜禽养殖、土壤等污染防治。
22.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务(项):指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和自然资源城建生态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应急消防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便民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镇长:李旭斌,办公室电线.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推进区域发展。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预算,全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营造良好振兴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理、耕地保护、村镇建设管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实施公共管理。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管理相关社区社会组织。承接依法下放的审批服务相关权力事项。
4.强化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紧密关联的各项服务,负责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并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5.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合法财产及其他相关权益,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抗旱救灾、防洪抢险等防灾减灾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承接依法下放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统筹指挥调度综合行政执法和派驻机构力量。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6.加强民生保障。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提供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农村危险房屋改造等民生服务保障工作。
)人员概况。核定行政编制25人,在编18人;核定事业编制16人,在编16人;编外聘用人员25人。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93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3.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3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7万元。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预算收支较2022年增加572.31万元,根本原因是我镇项目支出增加。
)支出情况。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167.53万元,其中754.51万元为人员经费,236.06万元为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09.65万元,差旅费54.14万元,会议费4.2万元,培训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工会经费5.9万元,福利费5.77万元,其他交通费17.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87万元。
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766.25万元,包含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70.88万元;村(社区)补贴3.12万元;村廉情经费9.6万元;党建及群团经费12万元;人大经费4万元;乡村振兴专项经费52万元;乡镇事务及应急处置专项经费84.39万元;生态环保整治(河长制、秸秆禁烧)经费16.28万元, 其他各类项目追加预算支出合计513.99万元。
2023年年底,我镇按照财政局文件要求,贯彻“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报账乡村振兴、场镇治理等重点项目经费支出,推动资金使用提质增效。截止2023年12月底,我镇部门预算项目正有条不紊地实施中,无低效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出现。四、评价结论及建议2023年黄丰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评结果为良好,预算编制均已统筹做好收支安排,做到预算精细化。
丰华社区阵地提升项目以乡镇为单位,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整治完成后以实际审计价拨付整治经费。
丰华社区阵地提升项目项目由区黄丰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整治完成后按以审计拨付整治经费。
该项目是2023年预算申报项目,预算资金7.5元,预算批复7.5万元,实际支付7.5万元,于2023年1月20日全部完成支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为100%。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上的水准,我镇对2023年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我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做了综合评定,认为该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自评分,得出该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该项目立项根据充分,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性,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
丰华社区阵地提升项目项目的完成,完善了社区的公共服务,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预算收支编制,提高项目预算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结合本镇实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共和村4组石材厂生态环境隐患修复和综合整治方案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共和村4组石材厂生态环境隐患修复和综合整治方案项目以乡镇为单位,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整治完成后以实际审计价拨付整治经费。
共和村4组石材厂生态环境隐患修复和综合整治方案项目由区规自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整治完成后按以审计拨付整治经费。
该项目是2022年预算申报项目,预算资金49.49万元,2023年预算批复28.59万元,实际支付20万元,于2023年1月20日全部完成支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为70%。
共和村4组石材厂生态环境隐患修复和综合整治方案项目主要是整治共和村生态环境,修复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解决村民后顾之忧。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上的水准,我镇对2023年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我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做了综合评定,认为该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自评分,得出该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该项目立项根据充分,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性,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
共和村4组石材厂生态环境隐患修复和综合整治方案项目的完成,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周边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预算收支编制,提高项目预算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结合本镇实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黄丰镇乡村旅游大环线提升项目为提升城乡绿化品质,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黄丰镇乡村旅游大环线项目由黄丰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整治完成后按以审计拨付整治经费。
该项目是2023年预算申报项目,预算资金54.26万元,预算批复54.26万元,实际支付54.26万元,于2023年1月20日全部完成支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率为100%。
黄丰镇乡村旅游大环线项目主要是团结村与合力村新修乡村旅游大环线道路两旁绿化提升,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上的水准,我镇对2023年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我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做了综合评定,认为该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自评分,得出该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该项目立项根据充分,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性,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
提升城乡绿化品质,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预算收支编制,提高项目预算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结合本镇实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