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高空坠落身亡重庆北岸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8·22事故查明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2-03 06:36:15
12月30日,本报从重庆市南岸区政府获悉,重庆北岸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8·22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8月22日,重庆北岸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包的南岸区南坪镇杨家山片区商住项目4号地块机电分包工程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因安全保护措施缺失、工人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事故项目名称:杨家山片区商住项目4号地块B区。项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建筑设计企业:和记黄埔地产(重庆南岸)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单位: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南岸区南坪镇杨家山片区商住项目4号地块机电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单位:重庆北岸工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
经查明,8月22日上午7时30分许,北岸公司各班组组织班前会,然后分开进行作业,工人赵*和秦*波负责杨家山片区商住项目4号地块B区3号楼10层外墙排水管道的安装,其中赵*负责安装,秦*波配合赵园作业。10时40分许,赵*在11号房主卧外阳台安装排水管的过程中解开安全带扣后不慎坠落至车库顶板回填土地面受伤。11时10分许,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急救医生现场检查确认赵*死亡。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赵*临边作业时未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物的不安全状态(未按照临边作业的要求在外阳台设置防护栏杆)。
间接原因为北岸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排水管安装的安全操作规程。二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3号楼外墙排水管施工未按公司《防止高空坠落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施工的事故隐患;在采取其它施工方式后,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未按照临边作业的要求在卧室外阳台设置防护栏杆的事故隐患。三是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督、教育赵园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力。
调查组认为,北岸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对其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林*,北岸公司总经理,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中泰公司,在实施监理过程中,针对北岸公司3号楼外墙排水管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未采取比较有效的处理,建议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对其做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方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