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施行细则》方针解读
来源:hthcom华体会 发布时间:2024-03-07 01:42:53
为贯彻执行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建造价格改革工作方案的告诉》(建办标〔2020〕38号),推动工程建造价格商场构成机制,推广投标人自主报价计价形式,结合《关于加强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投标活动办理的告诉》(闽修建〔2022〕3号,以下简称“3号文”),省厅于近来印发《福建省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施行细则》并于2022年10月1日施行。
(一)为从源头上保证工程建造价格合理性,要求投标人仔细核对投标工程量清单,并排明晰投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过错的详细景象,予以相应批改造价。
(二)为有用操控工程建造价格,执行工程建造价格危险管控,保证甲乙双方合理权益,详细规定人工费价差调整、首要资料和设备价差调整、施工机械运用费价差调整、因改变引起工程量改变或项目特征改变等事项。
(三)列入专业工程暂评价的项目,参照工程总承揽计价规矩,予以计取合理费用,清晰了费率操控规模。
(四)为处理发包人设置的土方外运运距缺乏问题,要求在投标时注明外运运距,并按照实践运距进行结算。
(五)依据招投标新方针,修订了部分工程建造价格计价表格,并由省造价总站修订发布《福建省建造工程建造价格电子数据交换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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